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对于更好坚持人民政协这一制度安排,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坚持和巩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和长期执政地位,不断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48号)、《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皖办发〔2018〕58号),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切实加强区政协党的建设,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刻把握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总体要求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全区政协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切实解决全区政协系统党的建设存在的思想认识不到位、组织设置不健全、政协特点不突出、党员委员作用发挥不充分等问题,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促进政协工作提质增效,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成黄山市“首善之区”、全面提升中心城区首位度而共同奋斗。
(二)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政协性质定位,发挥好协商民主这一实现党的领导重要方式的作用,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把政协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好;坚持民集中制,确保政协党组织的活力和党的团结统一;坚持政协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与政协组织依照法律和政协章程履行职责相统一,把党的主张通过民主程序转化为政协组织的决定,更加广泛地凝聚共识、凝聚力量;坚持从实际出发,突出政协特色,积极探索创新,以党的建设推进新时代人民政协事业发展。
二、全面肩负起实现党对人民政协领导的政治责任
(三)坚定政治方向。人民政协是政治组织,旗帜鲜明讲政治是人民政协的根本要求。区政协党组织要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政协党组是同级党委在政协设立的领导机构,必须对同级党委负责,强化“三心两进一流”(即坚持维护核心、围绕中心、凝聚人心,坚持党和政府的工作推进到哪里、政协的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坚持一流精神状态和工作标准)理念,坚决落实党中央及省市区委决策部署,切实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全区政协组织中的共产党员要时刻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四)强化政治引领。区政协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开展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责要求,引导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深刻认识人民政协是一个政治共同体,共同落实党对人民政协的领导,在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两方面双向发力,贯彻党中央及省市区委对政协工作的要求,坚定“四个自信”,在道路、方向、目标上形成统一意志和步调。政协党组成员要通过党组扩大会议、主席会议及走访座谈、视察调研等形式,加强同党外副主席、参加政协的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经常性联系和谈心谈话,倾听党外人士心声、交换看法、沟通思想、解疑释惑,寓思想政治引领于团结民主之中,促进合作共事。要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的关系,及时了解统一战线内部思想动态,把在一些敏感点、风险点、关切点上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同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固守政治底线的定力和找到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的能力,夯实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
(五)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区政协党组每年至少向同级党委作一次全面工作报告,政协工作要点、年度协商计划、常委会工作报告、全体会议和常委会会议、党组重要工作等要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传达党中央、全国政协、省政协、市政协及各级党委重要会议精神、执行党的重要指示和决定的情况要专题报告,重大事项和重要情况要及时请示报告。政协机关党支部、政协专门委员会党支部重大事项和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区政协党组请示报告。
(六)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区政协党组织要尊崇党章,认真贯彻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完善议事规则。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
三、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
(七)深化理论学习。坚持把理论学习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系统掌握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把握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实践要求,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大力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深入查摆不足,抓好问题整改,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八)完善学习制度。制定政协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党支部学习计划及委员年度学习计划,以政协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为引领,专题研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主席会议集体学习、常委会会议集体学习、党支部学习、委员学习培训等相配套,建立多层次、多形式的学习平台,形成常态化、规范化的学习制度体系,推动实现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学习全覆盖。
(九)提升学习实效。政协组织中的共产党员要把学习成果体现到牢记党的宗旨、坚定理想信念上来,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政协党组成员要发挥表率作用,多形式多平台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宣讲人民政协理论和实践,不断浓厚做好新时代人民政协工作的氛围。要将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巩固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的主轴,开展以自我教育为主旨的党外委员专题视察,把学习教育同视察考察、专题调研等履职实践结合起来,感受新成就、领悟新思想,深刻理解中国共产党历史、统一战线历史、人民政协历史,不忘多党合作初心,不断增进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
四、推进人民政协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
(十)健全党的组织体系。切实加强政协党的组织建设,实现党的组织对党员委员的全覆盖、党的工作对政协委员的全覆盖。加强政协机关和专门委员会党的建设,在实现“全员入委”基础上,成立各专门委员会党支部,党员委员按照组织关系一方隶属、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要求,自觉参加政协党组织活动,接受党性锻炼。完善政协党组、机关党支部、专门委员会党支部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政协党组要认真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对政协组织党的建设的领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机关党支部和专门委员会党支部的领导,定期听取机关党支部和专门委员会党支部工作汇报;机关党支部要以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加强党组织建设,突出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其战斗堡垒作用;专门委员会党支部要认真履行对本专委会的政治领导责任,加强对政协委员里中共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与服务功能,带动党员委员积极履职,在专委会工作和界别工作中发挥政治引领、思想引领和组织引领作用,推动专门委员会发挥好在政协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在政协全体会议期间和重要视察考察调研、集中学习培训等活动中设立临时党组织。
(十一)完善委员联系机制。建立政协党的工作全覆盖三级联系制度,党组成员联系党员常委和专委会党支部书记,党员常委和专委会党支部书记联系党员委员,党员委员联系党外委员,明确联系方式和联系内容,构建“党建+履职”模式。政协党组每年专题听取一次党的工作全覆盖联系情况汇报。建立健全走访看望委员制度以及接待和处理委员来信来访制度,采取当面沟通、书面回复、网络联系等形式,及时回应委员关切。到基层调研要通过座谈、走访等形式,听取基层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健全委员联系网络,镇(街道)政协工作联系人制度,提名推荐专职镇(街道)党委副书记或党委委员为区政协委员,兼任政协工作联系人,并配备一名专职工作人员。明确联系人职责作用,实现对政协委员联络管理的全覆盖。
(十二)加强委员履职管理。加强党员委员的教育管理,发挥其在政治引领、发扬民主、合作共事、廉洁奉公等方面的模范作用,团结引导全体委员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政治标准,按照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的要求,提高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合作共事能力。党员常委和党员委员每年年底向所在专委会党支部提交一份联系委员情况的述职报告,作为委员履职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立委员履职档案,加强委员履职管理和考核评价,对委员履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动态管理,形成履职“成绩单”,及时向党委有关部门、委员本人和所在单位进行通报。
五、驰而不息改进作风
(十三)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区委实施细则,把“三严三实”要求贯穿于全部工作中,严防“四风”反弹。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发扬“短实新”文风,少开会、开短会,坚持简约俭朴办会。认真开展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有关问题整改落实,坚决克服“好人主义”思想。弘扬人民政协优良传统,坚持相互尊重、平等待人,践行协商理念,尊重和包容不同意见,让委员愿讲话、敢讲话、讲真话,真正做到既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又理性有度、合法依章。
(十四)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依据年度协商计划制定调研方案,增强调研的计划性和协同性。调查研究要从调研方式到对象、从人员组成到具体实施、从遵规守纪到调研实效等方面进行把关。严格控制团组规模,优化队伍组成,坚持用心座谈走访、细心摸清情况、潜心研究问题、精心提出对策,坚决杜绝蜻蜓点水式调研。对事关屯溪发展的一些长期性、战略性问题持续跟踪研究,为高质量建言提供智力支持。
(十五)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区政协充分利用协商会平台,拓宽网络议政渠道,扩大广大网民和基层群众的有序政治参与。推动政协委员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引导他们自觉站在群众的立场分析、思考和研究问题,站在群众的角度提建议、谋对策。广泛开展“委员进村居”活动,深入一线,深入群众,推动协商民主服务群众、服务基层。
六、坚持用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十六)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区政协党组织要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把纪律和监督挺在前面,教育政协组织中的共产党员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正确处理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的关系,把握好在政协会议上协商议政的边界和底线,在大是大非面前必须旗帜鲜明,决不允许发表任何与党中央大政方针相违背的言论,确保履职建言正确的政治方向。政协党组要严把政治关,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带动广大委员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
(十七)强化纪律教育和监督执纪。区政协党组织要强化纪律教育的针对性和常态化,巩固拓展“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专题警示教育成果,认真开展“严规矩、强纪律、转作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强化日常管理监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决防止利用政协影响力和委员资源谋取私利。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政协有关规定,进一步拧紧党纪螺栓、扎紧制度篱笆。支持派驻机关纪检监察组履行纪检监察职责。对违纪违法的,严格依纪依法作出严肃处理。
七、加强对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领导
(十八)加强和改善党对人民政协的领导。要切实加强对政协工作的领导,将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纳入区委工作总体布局,一体谋划、一体推进,把党的建设作为重要内容进行部署。建立健全定期听取政协党组工作和党的建设工作汇报制度,及时研究和解决政协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对政协党组织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区委领导要带头重视和支持政协工作,出席政协全体会议和议政性常委会会议,督办政协重点提案,带头做党的统战工作,带头广交深交党外朋友,加强对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具体指导。
(十九)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区政协党组织要牢固树立做好政协工作必须抓好党的建设的观念,深化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认识,强化政治担当,认真履行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规定,明确职责,开展工作。要统筹谋划、协调推进本级政协党的建设工作,认真研究制定政协党的建设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党建工作清单,健全政协党建制度体系,压紧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守好阵地、管好队伍。提升党建工作质量,加强政协理论研讨,推进党建工作与履职工作融合发展、相得益彰,全面提质增效。
(二十)深入推进一流政协机关建设。加强政协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增强做好新时代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力量。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激励政协机关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加大政协干部的培养交流和选拔使用力度,积极推进政协机关和党政机关干部的双向交流。
(二十一)形成加强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合力。区政协党组每届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全区政协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在区政协工作中要把党的建设作为重要内容,提高全区政协党的建设工作整体水平。区政协党组织要主动加强与同级党的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等方面的联系配合,深入研究政协党建工作规律,把握特点、创新形式、丰富载体,共同做好政协党建工作,共同建设好委员队伍、干部队伍,形成推动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强大合力和良好氛围。